教育局简介
建国后,1955年元月碑林区建立时,区境内有市属中学12所,75个教学班,2660名学生,263名教工;小学38所(其中村学10所),28所公立小学,有207个教学班,11203名学生,387名教工。
1958年,碑林区境共有中学21所(市属1所、区属12所、企事业8所);小学45所(公办33所、私立2所、村学10所)。1966年,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学校“停课闹革命”,教育机构瘫痪,辖区各类学校遭到严重破坏。1968年,碑林区有中学21所,546个教学班,教职工1581人,学生30248人。
1987年,全面贯彻《义务教育法》,增加教育投资,改善办学条件。碑林区中小学共投入1000多万元,新建维修校舍65863平方米。1993年,碑林区区属中小学改革的覆盖面,中学达50%,小学达40%。区境内有大专院校10所、中等专业学校16所、普通中学28所、职业学校20所、小学50所、幼儿园70所。此外,还有教师进修学校、成人学校、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各1所。1993年底中小学共有教职工5211人,在校学生63215人。
2010年,碑林区共有各类学校137所,毕业生数35518人,招生数30504人,在校学生数120305人,教职工8337人,专任教师5889人。其中:普通中学数37所,专任教师2916人,在校生50226人;职业中学8所,专任教师340人,在校生8342人;小学数44所,小学专任教师1771人,在校生38469人;幼儿园46所,专任教师835人,在校生15847人。学龄儿童入学率100%,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37.4%,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17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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